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沈言)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维护司法公正,按照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的部署,大仲村司法所迅速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对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逐条解读。
积极做好宣传。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辖区法庭、派出所、社区张贴人民陪审员公告,并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
部门紧密配合。司法所按照上级要求,同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工作。
下一步大仲村司法所会继续在辖区内做好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颁布实行后的第一届选任工作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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