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戴燕)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高产”之年,依法对6户20人贫困户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3万元,有效防止救助对象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2018年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从依申请救助、坐等送案上门向依职权救助、主动上门问案、司法扶贫转变,共办理司法救助13件,救助36人,发放救助金26.7万元,创下近年司法救助工作新高。其中,把司法救助与服务保障党和国家扶贫攻坚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起来,认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进行积极救助,办理刑事被害人贫困户司法救助案件、救助人数、发放救助金均约占全年一半,让被害人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检察机关人文关怀的同时,更彰显了脱贫攻坚下的司法温情。
据统计,2015年至2018年,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件,救助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6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万。其中2018年办理13件,救助36人(贫困户6户20人),发放救助金26.7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救助人数、发放救助金占比均超过四年来总数的50%,充分体现了该院依职权救助、主动上门问案、司法扶贫转变所取得的积极成效。
在司法救助下,贫困群众住房、生产、生活困难得到一定解决,有效防止了困难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及近亲属的心灵得到抚慰。救助金发放中,救助对象纷纷表示诚心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会努力克服困难从案件的悲痛中走出来,通过自己踏实的劳动发展生产,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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