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李华波 丁玉奇)11月10日,山东省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参加“党员一小时活动”过程中,了解到,该村村民已经喜领不动产权证书。抓住这一时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对如何办理和什么情况下不能够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具体解读。以及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具体流程和持有不动产权证书享有的权利进行了具体解释。
简单说,农房不动产权证其实是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农房所有权证的合体,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统一登记和不动产权证书的统一发放,有利于明晰农村产权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有获得感,也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
高泽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现场解答村民咨询十余次。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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