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孙文学 祝花) 为提高农村干部及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举办了农村干部暨调解员法律法规培训班。
培训班由张庄镇党委副书记尚恒法主持。禹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韩斌出席培训班,向参训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常用法律法规、调解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要坚持以案说法,以理服人,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的浓厚法治氛围,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培训班邀请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的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赵建军授课课。赵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对农村矛盾纠纷调处中涉及到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民间借贷、侵权责任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调解的方法、技巧,进行了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
此次培训班培训内容切合基层实际,培训方式灵活,以案说法、以事说法,增强了培训吸引力和实效性,受到了参训人员一致好评。培训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受益匪浅,下一步一定运用法治思维,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全镇安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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