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消费者法律水平,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消费者保护协会、德城区消费者协会建设分会、新湖司法所在城隍庙社区联合举办“消费维权普法进社区”活动。
活动邀请德城区工商局秦桂霞为社区居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秦主任结合消费维权案例深入浅出的向大家传授消费维权的常识、维权的方法及如何提高防范意识,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新湖司法所长贺庆升向社区居民详细介绍了德城区消费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宗旨、组成、受案范围、调解程序、人民调解与诉讼的区别,并用现实案例讲解人民调解在消费领域的积极作用,使辖区居民充分认识了解消调委。活动中,新湖司法所、建设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并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图册。
新湖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普法讲座,辖区群众了解和掌握了人民调解及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有助于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有利的促进了辖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讯员 贺庆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