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参加了市司法局开展的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日志》评查活动并取得了优异成绩。通过评查,齐河县《社区矫正工作日志》总体质量达标,记载信息完整,文书格式符合规定,符合专人填报、专人管理的工作要求,填写内容如实反映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况,其中潘店司法所和大黄司法所分别获得了第一名和第三名,被市司法局通报表扬。
齐河县司法局自启用《社区矫正工作日志》以来,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质量”的工作要求,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工作日志的使用效果。《社区矫正工作日志》的使用,在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心的同时,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有力推动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发展。(通讯员 郭磊 邱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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