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结合当前汛期新形式需要,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新兴司法所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做好汛期社会稳定工作。
加强防汛期间法律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洪意识。
建立健全汛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司法所组织人员深入各村排查各种矛盾纠纷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防汛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充分利用防汛期间进村入户的机会,对全镇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认真落实帮扶措施,特别是对于在汛期有可能出现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好帮困帮教工作,多方面提升帮教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截至目前为止,新兴司法所共开展汛期法制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起,成功调处10起,正在调处2起;重点帮扶矫正人员2人,有效的维护了全镇的和谐稳定。(通讯员 李祥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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