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夏津县南城司法所在做好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依法监管的基础上,注重做好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近日,为生活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王某申请了低保。
南城镇司法所自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后,根据其社区矫正档案材料得知其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为了进一步了解王某的家庭情况,近日南城司法所联合宋楼检察室到夏津县南城镇南刘庄村王某家进行实地走访。
经走访得知,王某有两个儿子,长子王某一(36岁,患有精神病)已离异,留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其中男孩患有脑瘤;次子王某二(32岁),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2014年1月份王某二因冻伤,右小腿、左足趾、右手指被截肢。其家庭生活仅靠王某一人所得予以维系。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王某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并开导其树立信心、克服困难、走出阴影。王某听后十分感动,并表示一定会端正态度,正视困难,顺利完成服刑。(任莹)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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