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平原县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征地补偿款引起的土地纠纷,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捍卫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公平正义。
两天前,平原县西关村的孟某向龙门司法所反映,自家土地补偿款被嫂子领走,多次索要,嫂子不给,希望司法所予以调解。所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和村领导在西关村委会进行调解。
通过现场询问了解到,双方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两亩被征用土地的归属问题上,孟某强调土地是因为当初分地时村委会考虑到其土地内有坟占地,所以多分给他两亩。而孟某嫂子说,土地是当初分给她家的,但因她家中人口少,就把土地让给孟某耕种,但补偿款还是自己的。所长见双方各执一词,就请来当年参与分地的群众,但他们并没起到实质性作用,已经忘记了分地的具体情况。孟某见此更是大吵大闹。所长立即安抚孟某的情绪,然后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所长找到村里的老文书查阅当年分地的详细账目,最终确认土地归属于孟某的嫂子。
当证据摆在孟某面前时,孟某叫嚷着说“你是我请来调解的,就应该帮我说话啊,怎么帮他们说话。”所长义正言辞的告诉他,不是谁请我们就帮谁,人民调解是将法律、讲道理的,我们的调解必须主持公道,坚持正义,决不能存在私心和偏向。接着,所长批评了孟某用无理取闹的方式侵占别人土地的行为。在所长的批评下,孟某羞愧地低下了头。(梁清明 马晓婧)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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