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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垦利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严格“三有三落实”

时间:2014-07-23 17:54:4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霍永洋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有衔接,在衔接中落实例会、通报和核查制度。今年以来,垦利司法所定期邀请公安、综治、民政、妇联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例会,与有关部门核查核对社区矫正人员人数、通报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工作状况及商议需要解决的问题。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有监管,在监管中落实报到、走访、帮扶和请销假制度。今年以来,垦利司法所严格要求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按时汇报思想动态、工作生活近况;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走访;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排查、登记;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帮扶;严格控制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求定位手机随身携带,请销假要及时。

  三是有教育,在教育中落实学习、服务和个案矫正制度。今年以来,垦利司法所针对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为其“量身定做”矫正方案,按照年初制定的集中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按照制定的社区服务计划,每一季度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提升他们快速融入社会的能力。

  四是有考核,在落实告知和公示制度。今年以来,垦利司法所按照周记载、月考核,季评议的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进行登记造册,定期进行公示,告知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对于考核差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确保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都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管规定。(通讯员 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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