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化名)是山东省宁津县大柳镇一名社区服刑人员,201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罪犯的身份使李强心理负担较重,整日闷在家里,不愿与人交流,不愿出门打工。消极、自卑的情绪非常严重,对社区矫正工作也极为抵触,甚至时常托病不来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活动。由于失去了经济来源,加上父亲年老体弱,让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针对李强的个人及家庭情况,宁津县大柳镇司法所组成了矫正小组,经过讨论决定从思想帮教、扶贫解困、引导就业三个方面着手对李强实施矫正工作。确定好矫正思路后,工作人员赶到李强家进行走访,唠些家常后,对其进行劝说。期间李强看到了对他帮助的诚心,但一直低头沉默不语,若有所思。此后一段时间,工作人员经常走访李强的家庭,与李强谈心交流,有时还带着米、面等慰问品,问寒问暖。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尊重理解和真情帮助下,李强心中的阴霾逐渐消失,融入社会的信心逐渐树立,具备了重新走上正常生活轨道的条件。
在帮助李强解决思想困惑的同时,工作人员还经常对他进行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他学会“懂法”、“知法”、“守法”。经过一年多的矫正,一个崭新的李强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一是法律意识变强了,对自己曾经所犯的错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愿意以自己的亲身教训现身说法,帮助周围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变得乐于助人了。不但自己能养活自己,别人有困难也能主动帮忙。三是有生活方向和目标了。在一次谈心中,李强提到有自己创业开饭店的想法,但因身份特殊,有所顾虑,而且缺少经验。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并积极为其出谋划策、营造条件。李强在网上看到了一家前景不错的连锁店,他决定用这几年打工攒下的钱,在家乡也加盟一家。司法所工作人员请来专家对李强进行创业指导,帮他做了项目可行性分析,并制定了详实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向县司法局申请批准给他15天的假期,用于去外地考察该项目。项目筹备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帮李强解决了各种困难。目前,李强的餐馆已在县城中心地段正式开业,每日客人络绎不绝,收入可观。李强不仅自己创业成功,还带动了3名下岗职工就业。
浪子回头金不换,昔日阶下囚,成为了创业致富的小老板。“多亏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是你们的真情帮助,让我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我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一定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李强在思想汇报中写道。
真情是化解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阴霾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将真情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努力使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适应社会。(通讯员 张昱轩 陈洁茹)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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