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司法所不断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服务监督机制,多措并举形成放大效应,切实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四统一”的原则,在法律援助实施程序的各个环节中,充分体现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和要求,切实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全程跟踪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受援人监督,对受援人发放监督卡、征求意见表,电话回访、上门交流;向案件承办机关发送回访意见书,征求他们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该所通过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规范百千万工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跟踪台账,加强案件评查回访,保证案件抽查率60%、回访率100%,截止目前该法律援助中心已回访案件35件,满意度98%。(通讯员 鞠文静)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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