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司法

山东垦利司法所加强对农村经济合同监管

时间:2013-08-22 11:04:5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霍永洋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对各类农村经济合同进行“把脉”,通过起草、审查和修改各个环节依法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密切。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经济中的各类合同,减少和预防各类纠纷。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对各类农村经济合同进行“把脉”,通过起草、审查和修改各个环节依法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一是主动起草合同。垦利司法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主动接受农村经济合同的起草邀请。为农村经济合同的起草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确保合同各方的平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是审查未签合同。垦利司法所对于当时双方已经起草完未签订的合同主动进行审查,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合同纠纷,防范合同风险。

  三是修正签订合同。垦利司法所针对已经签订的“瑕疵”合同,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力促双方重新修正合同,从履行中减少和遏制合同纠纷的发生,降低合同风险。

  截止到今年八月份,垦利司法所义务起草、修改和审查各类经济合同27份。至今未出现一起因合同问题产生的纠纷。(通讯员 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