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切实提升司法作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法院紧抓细节,从身边事做起,严把“五关”,将司法作风整改体现在日常的点滴行动中。
严把环境细节关。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办公环境和庭审环境是司法作风的一面镜子,是群众对法院的第一印象。我院要求办公室、会议室和审判庭的地面桌面必须保持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进行办公室整洁度评比活动,并定期检查。
严把着装细节关。法官着装事关司法形象,整洁、标准、统一的着装,有助于树立法院的权威性,也能提高干警的凝聚力。我院要求法官在在进行审判、执行活动和日常接待当事人或参加院统一活动时按规定着装,不得将制服与其他衣服混搭,并保持服饰整洁。
严把言行细节关。干警的一言一行是群众对法院司法作风的直接感受。要求法官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坚决克服骄横、冷漠、懈怠等现象,对待当事人要热心接待、细心听取、精心记录、耐心疏导,严格规范庭审准备、庭审用语、庭审礼仪、庭审程序等活动。
严把节约细节关。节约是美德更是一种作风。规范公文处理,推行无纸化办公,不需要打印纸质材料的,一律不打印,节约使用水电,节约公费接待开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坚持节假日警车入库制度,在节假日非因工作需要,一律不动用警车。
严把纪律细节关。严格的纪律树立优良的作风。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严格考勤纪律,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严禁工作日饮酒,杜绝上班时间玩游戏、串岗聊天;强化会议纪律,严禁迟到缺席和会上玩手机看报纸现象。(刘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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