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开展以来,为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新疆阿克苏市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和本市疫情防控实际,将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法院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2020年3月8日10时30分,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姚建英主持召开了疫情期间执行工作视频推进会,旨在传达上级党委、法院近期工作部署,疫情期间如何确保防疫、执行工作两不误。 在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和保障其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由新疆木垒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胡阿西法官承办的叶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在4号法庭依托“云庭审”得以顺利开庭。 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原本热闹非常、消费旺盛的春节假日变得异常沉寂。疫情虽然仍在继续,但是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在这场耗时已久的战“疫”征途中,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开始回顾他们这不同一般的经历。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便下发了关于网上立案、缴费、开庭等网络诉讼服务工作通告,引导当事人通过12368、新疆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网络诉讼服务方式办理立案、缴费、阅卷、质证等事项,方便当事人操作。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伽师县人民法院按照要求进行内外培训,一方面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就网络庭审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操作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对当事人及律师针对如何通过视频进行调解和庭审进行了指导。 为确保防疫期间法院业务工作不掉队,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院党组对近期审判、执行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对进驻法院的24名干警进行分工分组、按需调配,确保每个干警有任务,每个岗位有职责,不断凝聚力量,迎难而上,各项工作了取得一定成效。 3月2日,同为被告徐某的4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新疆木垒县法院4号法庭通过“线上”模式开庭审理。 2020年3月2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首次利用网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这是焉耆县法院继微信视频调解后,又一网上调解新举措,开启了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调解”办案模式。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章程······”3月4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伊始,全体党员紧握右拳,面对手机屏幕中的党旗,在支部书记邓亮同志地带领下,庄严地重温了入党誓词。 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从前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党对统筹推进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领导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 为早日取得战“疫”胜利,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恪尽职守,冲锋在前,连续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充分发挥了“领头羊”和战斗堡垒作用,在关键时刻彰显了法院干警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合法权益,做到防控疫情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以互联网为载体,于2020年2月26日建立两套不同系统的互联网法庭,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庭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疫情期间审判工作正常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