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瞭望(通讯员 史光耀)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依法快速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据悉,原告刘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被告杨某居住使用,双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对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均作出明确约定,合同履行期间,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拖欠费用共计2600元,经原告刘某多次催告仍未履行,原告刘某遂诉至法院。
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速裁快审条件,法院立案后当日分流至速裁团队,承办法官当庭核对证据、释法明理,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被告当庭支付全部拖欠租金,案件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3个工作日,真正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此案是和硕县人民法院深化繁简分流、推进速裁快审的生动实践,通过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化解民生小案,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司法速度守护民生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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