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新疆讯(通讯员 马泽玺)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充分体现了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积极作用。
案情回顾
本案原告杨某与被告苏某因借款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最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和硕县人民法院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具备调解基础。
调解过程
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意见,细致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原告杨某表示:“法院的调解工作既高效又暖心,真正为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被告苏某也感慨道:“通过调解,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感谢法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和平解决纠纷的平台。”
典型意义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和硕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近年来,和硕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工作
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为和硕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曹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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