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界视野 > 法院

酒“架”的代价 “醉”上加罪

时间:2024-07-17 14:34:4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迪丽努尔 图鲁尼阿依
导读: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喝酒引发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往日情谊。

  法治报道新疆讯(通讯员 迪丽努尔 图鲁尼阿依)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喝酒引发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往日情谊。

  酒后打架 情谊断

  阿某与尼某、米某在在一起喝酒的过程中发生争吵,尼某、米某两个人用椅子打伤了阿某的头部。事后,阿某前往医院治疗,并进行伤残司法鉴定。公安局分别对尼某、米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尼某、米某对阿某此次受伤承担赔偿责任。阿某找尼某、米某协商赔偿,但尼某、米某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将尼某、米某诉至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用心巧调解 续情谊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多年好友,纠纷又因朋友聚会,饮酒助兴而起,若一判了之,法结易解,情结难消。经过与双方沟通和对案件脉络的细致梳理,法官发现双方很珍惜这段友情,却因酒后失“德”引发纠纷,相互埋怨,不愿退让,产生对立情绪。于是决定暂缓“面对面”调解,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逐一“击破”,打通心结。承办法官从维护三人合法权益出发,向双方当事人梳理案件经过,从朋友关系角度切入,法理上耐心释法明理,向尼某、米某讲解打伤他人的民事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情理上唤起双方朋友情谊,消除对立情绪。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真诚调解下,尼某、米某同意赔偿阿某的医疗费和伤残鉴定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聚会饮酒要适量,切莫因一时贪杯引发矛盾纠纷,酒后打架轻者要付出金钱“代价”,重者更要付出“金钱”和“自由”(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双重代价,生活中遇到摩擦冲突要冷静沉着,动手施暴不是智者之举,切莫因冲动伤人害己,最终得不偿失。若是遇到有人酒后滋事,一定要保持冷静,优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及时报警处置。

  打架成本

  1.轻微伤的打架斗殴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责任编辑:曹军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