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真没想到十几年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多亏了你们法官同志,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谢谢,谢谢……”。12月6日一大早,李某心情激动,眼眶里泛着泪花,双手紧紧握执行法官的手,不时地说着感谢的话语,将一面印有“铁面无私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了焉耆县法院执行庭。
1999年,李某与艾某因购砖合同发生纠纷,后艾某给李某出具30000元欠条一份,十年间,李某一直催要未果。李某于2012年起诉至焉耆县法院,该院于2012年8月15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由艾某于2012年12月30日之前给付李某砖款30000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艾某仍然拒绝给付。无奈之下,李某于2013年1月7日向焉耆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法院解决问题,但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通过金融系统查询,亦未查到艾某有存款。经多方努力,执行法官于1月9日找到被执行人艾某,要求其履行案款,但艾某称此款在和静县法院已经调解处理过,不应重复处理为由拒绝给付,同时艾某表示要申请再审,希望能宽限一些时间。执行法官当即表示给其一周时间。但这一周,却让执行法官等了半年。
直到今年8月底,申请人李某向焉耆县法院递交了一份驳回艾某再审申请的民事裁定书,该院执行法官想尽各种办法找到艾某,要求其履行案款,但其仍称要上诉,拒绝履行。执行法官见艾某如此顽固,在请示领导后,当即对艾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当天,其子女来法院询问情况,在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表示愿意支付欠款,但由于经济有限,只凑了25000元,希望申请人能放弃一部分。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后,陈某表示愿意放弃5000元。至此,这起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通讯员 张晓玲 何琳)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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