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为原告保某免除诉讼费700元。
今年初,保某的丈夫包某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将自己家的9亩承包地转让给了汪某。合同签订后不久包某去世,汪某来包某家要承包地时,包某妻子保某和子女被搞得一头雾水。原来,包某瞒着妻子和儿女将家庭承包地转让给了汪某。
包某去世后妻子和子女没有了土地,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保某和四个子女共同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丈夫包某与汪某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
在了解到保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这一情况后,和静县人民法院为保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为其免费聘请律师,并免除其诉讼费700元。(通讯员 任万民 江驰文)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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