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机关效能管理制度,以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切实防止和纠正纪律松驰、作风涣散等问题出现。日前,新疆哈密市法院制定出台了机关效能告诫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
以强化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干警的学习教育力度,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不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思想政治建设根本,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 “八项规定”和地区“十项规定”等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把全院干警的思想整合起来,努力凝聚思想力量和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根本上解决“知识贫乏”和“本领恐慌”等问题,进一步促进了业务能力提升。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管理。按照市委机关效能工作统一部署,相继建立了考勤、审限、队伍等月通报制度,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一是出勤月通报制度。由政工科在每月初,对上月干警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进行统计,对迟到早退等现象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时整改。二是案件临超审限月通报制度。由审监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在审案件达审限80%以上的给予通报,防止超审限。三是队伍教育管理月通报制度。按月由院领导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庭室和干警个人办案质量、效率、公正廉洁司法等情况,积极营造奖勤罚懒、扬优惩劣的氛围。
完善督查机制,狠抓机关作风。积极开展书记、院长信访接访日制度,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保障来访群众能够及时反映问题。畅通信访和问题案件解决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干警作风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努力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机关效能监督合力。
加强明查暗访,有效解决“庸、懒、散”问题。年初以来,该院多次组织院内督察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督察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和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 “八项规定”、“五个严禁”、“七条禁令”及其它重要制度落实情况;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回避制度、审理期限制度、案件管辖制度、审判流程管理等情况;各业务庭室、法庭及办案法官遵守法纪制度及庭审作风、仪表形象(是否违反庭审活动“十不准”)及干警遵守值班和上下班考勤制度等方面内容。
抓考核评比,建立健全效能建设激励机制。建立了法官廉政、效能、案件质量 “三管联动”管理制度,对每位干警均实行“联动”管理,真正激发基层部门和庭室争先创优意识,具体为:廉政纪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登记干警拒礼拒贿拒说情情况;效能纪律由政工科负责,登记干警考勤、工作作风、群众投诉等情况;案件质量完成指标由审监庭负责,登记法官办结案件的质量评查情况,切实从建立了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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