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肉联系,做好“涉农文章”。该院开通“绿色服务三农“绿色通道”。针对涉农案件时效性特点,对可能影响三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以“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办案、电话调解”为举措,简化办案手续,缩短办案期限,确保不误农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巴扎法庭”、“农家法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等巡回审判工作力度,选取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的形式,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时至年尾,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影响三秋生产的涉农案件作为法院目前执行工作的重点;要求执行员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打破常规,利用清晨、周末时间,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以实际行动维护农民利益。2013年,巡回办案120件,调撤120件,调撤诉率100%,其中:涉及三农案件37件,调撤37件。2013年3月13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高丽萍同志带队深入帮扶联系点进行调研,并现场调解了一起上访多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003年,某乡与职工努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每年交纳承包费9280元,承包期限为26年。2004年,努某未经某乡同意,将土地转包给农民艾某。2008年,努某、艾某与某乡发生纠纷,未再交付承包费,且艾某多次上访,要求赔偿损失。经三年上访,三年调解,始终未能得到解决。院党组在了解案情后,本着“为党委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高书记主动介入,并安排资深法官多次前往某乡实地核查,亲自主持调解,疏导劝解,并请艾某的兄弟一同算账,分析利弊,让他们互相协商,言明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利后果。经过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法院领导及法官的耐心、诚心和真心打动了双方,赢得了他们信赖,达成一致协议,原合同继续履行。随后,高书记一行又对双方再次签订履行合同应注意的细节及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交待,避免双方再为细枝末节的事产生矛盾。经过8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采与宣并举,做好“宣传文章”。该院在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好“导向”、“喉舌”、“参谋”、“桥梁”作用,全方位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首先,积极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各庭室骨干为成员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归口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并组织协调新闻宣传事宜。同时,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全方位保障,在全院范围挑选10名 具有写作基础的干警为信息员,逐步形成“院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各庭室协同抓、全院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其次,该院还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并给庭室和个人下达信息任务,详细规定每月完成篇数及信息质量标准,对宣传稿件获得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采用的采取不同的奖励方法,每月由办公室及时通报各庭室及个人新闻宣传被采用的情况,有效地激发了干警新闻写作水平和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热情。第三,积极创新新闻宣传工作方式,在宣传方式上力求多样化,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内网网站,主动搭建新闻宣传、司法公开主平台。在搞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及时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进行沟通联系,着力丰富了新闻宣传载体,从而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2011年以来,由于该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全院干警在信息写作方面得到长足的进步,新闻宣传工作发生了质的转变,仅2013的发稿量比2012年同比上升2.8%,信息采用率同比上升10.4%,2013年该院信息宣传稿件被各类国家级媒体采用160篇、自治区级媒体采用80篇、地区级媒体采用70篇、县级媒体采用30篇,与历年来相比,无论是投稿率还是在采用率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院逐渐形成了“动态新闻覆盖广、深度报道亮点多、宣传媒体花样繁”的新闻宣传工作格局。由于宣传工作突出,2013年有一名干警被岳普湖县委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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