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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静法院:以民为本 化解信访案件

时间:2013-06-26 10:59:5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任万民
导读: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上,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坚持做到以民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终身负责制”。

   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上,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坚持做到以民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终身负责制”。落实“四定一包”制度,一把手负责监督案件处理进展,听取包案人的工作汇报,给予相关指导,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该院树立大信访的意识,力求在办案源头上多做工作,减少涉诉信访上访案件。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多调少判,减少上诉率。积极将工作重心下移,变被动为主动,在各乡镇场设立民事纠纷巡回审理点,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和牧民群众毡房。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裁判案件的意见,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通过信访接待,及时发现干警在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并进行纠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

  为做好立案信访工作,该院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干警特别是负责处理涉诉信访上访的干警一定要从感情上理解当事人,上访人员往往属于弱势群体,长年上访又使其对法院和其他相关部门产生了很强的抵触情绪,说话不好听,甚至骂人都是有可能的。对此,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就会受到考验。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疾苦感同深受,理解和容忍当事人,从细微处体察关心当事人,有效化解信访案件的前提。

  为了使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该院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有效处理了旧存的涉诉信访案件,并积极预防新的信访案件发生。

  此外,该院坚持依靠党委、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多元化解信访矛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来到该院,处理库某不服其与和静县巩哈拉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邀请了县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府信访局、和静镇政府的同志参加,共同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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