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经济困难人群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近日,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确定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意见指出,在10月底前,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此次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对工作站的设立方式、工作站主要职责、以及工作站工作要求均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提供制度保障。
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够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有机的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政府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通讯员 赵财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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