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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时间:2014-08-04 15:47:5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近日,山东省宁津县刑警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监管大队,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康某的执行档案进行查阅。

  近日,山东省宁津县刑警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监管大队,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康某的执行档案进行查阅。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格按照《宁津县社区矫正档案保密制度》,对来查人员按照规定人员身份进行详细核实,随后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要查阅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执行档案,公安人员应对查阅档案一事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将档案提出进行查阅。查阅过程中,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如果对相关档案内容复印,必须将复印内容、用途以及去向在申请书中说明,由管档员监督查阅,需复印的由管档员复印,不得将矫正档案带出档案管理室。

  今年以来,宁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格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切实按照档案保密制度、执行档案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查处。(陈洁茹)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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