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沂水县泉庄镇巧做计生村民自治文章,以合同管理为突破口,着力提升计生工作整体管理水平,真正有办法、有制度解决计生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使计生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道路,起到良好的制约惩治作用。
该镇严格按照程序,因地制宜,因村而异,重新修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明确了村委会与群众双方权利义务,所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和18周岁以上的未婚男女青年,必须与村委会签订一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签订时,必须本人签字,找3个保人,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担保,使育龄人群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受到双层监督。
目前,全镇46个村全部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1.3万余份。(通讯员 杨明美 宋延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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