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安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沈文术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沈文术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4名组织成员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同时,判令依法没收作案工具,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64万余元。
暴力催收非法债务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22年6月24日,咸宁马桥旅游集散中心发生一起因催收赌债引发的持刀砍人的暴力案件,共造成2人受伤,其中一人轻伤,另一人轻微伤。案件发生后,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经过长达十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彻底查清了以沈文术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一个以沈文术为首,以熊开胜、镇威、刘胜、宋开升等人为骨干成员,招揽郑小虎、彭百川、唐雷、周武松等一大批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为马仔的涉黑犯罪组织浮出水面。
经查,2009年以来,以沈文术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咸安马桥镇、肖桥及周边区域,通过打打杀杀等暴力手段在“江湖上”闯出了“六亲不认、心狠手辣”的恶名。该团伙插手民间纠纷讨要“出场费”、敲诈民营业主索要“护厂费”、暴力手段控制赌场收取“保护费”、暴力讨债获得“人头费”,大肆实施暴力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治安秩序,在当地老百姓心中形成了谈“沈”色变的恐慌效应,影响恶劣。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 最高获刑二十二年
为维护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抢劫、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等23起违法犯罪活动,共涉及刑事案件25起,致1人重伤、6人轻伤,多人轻微伤,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沈文术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的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支持该组织活动的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一定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文术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他被告人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各被告人还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遂对沈文术等1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二十二年不等的刑罚。(陈莎莎)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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