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感谢!多亏你们的帮忙,我们才顺利办理继承公证。”近日,村民禤细在佛山三水公证处“家事公证服务专窗”成功解决了继承公证问题。
被继承人陈婆婆遗有村屋一间,现其儿子禤细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据禤某反映,父亲禤大去世时未有户籍登记制度,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父母亲共生育七个子女,其中两名女儿嫁出较早,一名儿子早年移民国外,户籍底册并无该三名子女信息;另外,禤大生前有两次婚姻,与第一任妻子所生两名子女自幼与禤大、陈婆婆共同生活,即陈婆婆还有两名与其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女,但因年代久远,户籍底册均无记载。
接案后,公证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但因历史遗留等原因,当事人走访多部门后仍无法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面对时间急、任务重等难题,三水公证处迅速成立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指引当事人提交父亲的“神主牌”相片及该村禤氏族谱作为辅助证明材料,族谱中载有禤大一房有妻子陈婆婆及七名子女;同时,公证处派员下乡到该村实地访问调查,对禤大婚姻子女情况进行了详细核实,为当事人定制解决方案。
图为公证人员下乡核实
与上述案件相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为化解群众“取证难、办证难”的困扰,近年来,三水公证处倾力打造“三水公证”服务品牌,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推行“容缺受理”并试行“告知承诺制”,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至20项,不断提升上门办证服务和外出核查服务工作质效,以公证职能服务民生工作。
在继承公证方面,持续优化“家事公证服务专窗”和适龄学生入学亲属关系专窗服务质量,灵活借助宗祠文化对公证的价值作用解决群众实际需求。“以文化人、以法育人”,宗祠与公证的结合充分体现了乡村振兴和法治建设的有机融合,有效促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消息来源|佛山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室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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