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福建电监办在晋江市召开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总结暨示范区经验推广会。会议总结了福建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推广示范区创建模式,并对福建省2012年供电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福建电监办、福建省电力公司以及各市县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福建电监办于2012年6月在全省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暨供电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检查情况表明,受检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及管理得到一定提升,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有一定程度地开放,市场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居民用户获得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会议指出,自2011年11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福建电监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争取地方支持、突破重点难点、拓展广度深度、加强舆论宣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供电服务观念的转变、供电服务水平的提升和供电质量的提高,使居民消费权益得到保障。会议认为,做好专项行动必须具备“五个一”:一是必须有一个好的思路,在服务大局中定好位;二是必须有一个好的机制,在互动联动中求突破;三是必须有一个好的抓手,在依民为民中见实效;四是必须有一个好的方法,在改革创新中解难题;五是必须有一个好的氛围,在营造声势中扩影响。 会议重点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在用户便利性上、作业规范性上、服务主动性上下功夫,使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同时提出,一要抓持续,进一步落实好检查督查阶段问题的整改;二要抓提升,继续扎实推进居民用电满意工程;三要抓创新,不断探索和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四要抓当前,把今年计划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会议提出,明年要在每个地市创建一个或更多的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优质服务示范推广区”,推动出台《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和《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统一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在年内解决5个无电村(岛)供电问题,在全省范围消灭无电村。 会上,“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优质服务示范区”晋江市电力公司和厦门电业局负责人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两个“示范区”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新举措,如打造“供电服务快速响应中心”、片区服务“进家门”、“社区客户经理”等。两次居民用电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示范区”2012年居民用电满意度为84.77%,满意率为96.9%,与2011年居民用电满意度相比,提升了4.04个百分点。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政府率先将居民用电满意工程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得到电监会和福建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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