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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腐败的四种现象

时间:2023-02-06 10:59:0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袁文强
导读:腐败是人类有政治文明史以来的普遍现象,可谓源远流长,根深蒂固。腐败的内容无外乎物质腐败和精神腐败,不同的历史阶段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涵。物质腐败是显性的,比较容易理解,也就容易把握;而精神腐败则属于隐性的,涉猎范围广,比较难掌控。物质腐败造成的恶果固然严重,但相对好预防好治理;精神腐败是隐性的,主要体现在用人上的失察、妄为,对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危害更大、周期更长,其后果更为严重,相对难以治理。

  法治报道讯(袁文强)腐败是人类有政治文明史以来的普遍现象,可谓源远流长,根深蒂固。腐败的内容无外乎物质腐败和精神腐败,不同的历史阶段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涵。物质腐败是显性的,比较容易理解,也就容易把握;而精神腐败则属于隐性的,涉猎范围广,比较难掌控。物质腐败造成的恶果固然严重,但相对好预防好治理;精神腐败是隐性的,主要体现在用人上的失察、妄为,对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危害更大、周期更长,其后果更为严重,相对难以治理。笔者将历史上的腐败大致归结为四种。

  第一种是“权钱交易”。腐败是以权谋私的行为。权是公共权力;私是自己的私利,一己之私。金钱可以换来权力,卖官鬻爵在我国历史上的许多时期都存在。

  卖官鬻爵的意思是指当权者出卖官职、爵位以聚敛财富,形容政治腐败。出自《宋书·邓琬传》。

  东汉灵帝刘宏首开朝廷公开卖官鬻爵的先河,西阁卖官,官帽子大的小的一应俱全,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灵帝将三公(司徒、司空、太尉)的价钱标为一千万钱,廷尉崔烈通过灵帝傅母程夫人,仅花五百万钱就买来了司徒一职。拜官之日,灵帝不无遗憾地说:“真后悔没坚持一下,本来可以卖到一千万钱的。”程夫人也答得有趣:“崔公是冀州名士,他起初哪肯买官啊,还不是亏了我的撮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有了卖官鬻爵的先例,此后历朝历代时有仿效。到了近代,慈禧太后为了修颐和园,也曾暗示李鸿章做过卖官鬻爵的事。李鸿章很聪明,“卖官”多难听啊,改个字吧,叫“捐官”。一字之改,朝廷似乎有了些许体面。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朝廷最后一次拿国家名器换钱。

  此后的北洋政府、国民政府虽然都不争气,总算对民意还有几分敬畏,即便财政困难,终究没有搞过官方的卖官鬻爵。时至今日,私底下的买官卖官从未绝迹,有时甚至十分嚣张,不过这属于个人腐败、违法犯罪的事了。

  第二种是“用人不公”。用人不公是各种腐败的集中表现。历代用人不公,主要体现在一是选举不实;二是“任人唯近”或“任人唯亲”。

  德才兼备是用人的原则,会选人、会用人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和素质,要大胆改革用人体制机制中的弊端和壁垒,努力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机制,让“老虎有山、猴子有树”。切忌只上不下,不辨真伪、滥竽充数,“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近几年所揭示出的许多严重腐败问题,并不都是用人失误造成的,而大都是用人腐败导致的结果。庸人腐败多是侵害群众的利益,能人腐败则是损害党的形象、国家的利益,所以,不管何人、何种腐败都是党所不允、民所不容的,必须依法严加惩处,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用人上的腐败是各类腐败中的“头牌”,不能只从领导和组织部门去找原因,关键要在体制机制上寻找突破口。一是公平用人。古语说得好:试玉尚待七日烧。用人必须杜绝暗箱操作,让人才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给能用、可用之人有充分施展的舞台;二是管理用人。古语: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在用人上要有更加明晰、细致的岗位职责标准,要慧眼识才,不惟年龄,不惟学历,合理配置,让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展示的空间,敢于用强人,善于用能人,勇于用“有缺点”的人,切忌视人的背景、后台带病提拔,压制、打击人才,浪费人才;三是考核用人。古语:德才兼备,称之为圣人;无德无才,称之为愚人;德胜过才,称之为君子;才胜过德,称之为小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用人的基本原则,在用人上首先以德为标准,综合考核,着力培养复合人才,切实让道德高尚和具有开拓精神的人才充实到领导岗位上,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决摒弃重能力、轻人品的狭隘思想,杜绝不分青红皂白,不管品德好坏,能力高低,搞“近水楼台先得月”,提拔重用身边那些所谓信得过的人,压制那些道德好、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任劳任怨、敢说敢为的人。

  第三种是“贪婪奢靡”。贪婪奢靡表现在劳民伤财,最终会激化社会矛盾。

  吴王夫差,登位之初,励精图治,大败勾践,使吴国达到鼎盛。在位后期,生活奢华无度,贪图安逸,吴国被越王勾践灭掉,夫差自缢。

  后唐庄宗李存勖建立了"唐"国,史称"后唐"。但他建国之后,就开始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他昏昧无知,冤杀大将,宠幸伶人到无可复加的程度,最终被叛军所杀。欧阳修的《伶宫传序》,写的就是这个事,核心就是"优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唐玄宗改元天宝后,志得意满,决意放纵享乐,从此不问国事。在纳杨玉环为贵妃后,更加沉溺酒色。唐玄宗任用有"口蜜腹剑"恶名的李林甫为宰相长达十八年,使得朝政败坏。李林甫死后又以杨国忠为相,此时期又开始出现了宦官干政的局面,高力士的权势炙手可热。唐玄宗好大喜功,为此边境将领经常挑起对异族的战事,以邀战功。又由于当时兵制由府兵制改为募兵制,使得节度使与军镇上的士兵结合在一起,就出现了边将专军的局面。其中以胡人安禄山最著。安禄山掌握重兵,在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一月趁唐朝政治腐败、军事空虚之机和史思明发动叛乱,史称“安史之乱”。唐玄宗吓得逃到成都,太子李亨在灵武称帝,是为唐肃宗,奉玄宗为太上皇。安禄山则自称大燕皇帝,年号圣武。经过8年时间这场叛乱才被平定。唐朝元气大伤,从此由盛转衰。

  和珅在清朝的外交事务担任重要职位,连英特使马戛尔尼也对和珅的外交手法十分赞赏。和珅初为官时,精明强干,为政清廉,通过李侍尧案巩固自己的地位。乾隆帝对其宠信有加,并将幼女十公主嫁给和珅长子丰绅殷德,使和珅不仅大权在握,而且成为皇亲国戚。随着权力的成长,他的私欲也日益膨胀,利用职务之便,结党营私,聚敛钱财,并用贿赂、迫害、恐吓、暴力、绑架等方式笼络地方势力、打击政敌。此外,和珅还亲自经营工商业,开设当铺七十五间,设大小银号三百多间,且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广东十三行有商业往来。成为后人所称权倾天下、富可敌国的"贪官之王"、“贪污之王”。最后落得抄家身亡的结局。

  历史上还有很多大贪官,他们处在较高的官位,在皇帝眼皮底下做着盗窃国家财产的事情,最著名的十位分别是:王温舒、梁冀、赵高、石崇、陈自强、蔡京、元载、刘谨、严嵩等。

  秦朝时期的赵高,赵高是秦朝著名的宦官,他利用计谋一步步登上高位,最后成了秦朝的宰相,拥有了权力滔天的职权后,便显出贪婪的本性,他侵占民田,私自控制国库,短短几年便拥有无数财富,但国库却日益空虚。最后因为他的贪婪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梁冀是东汉大将军,在朝廷里横行二十几年,人称“跋扈将军”。忠臣李固、杜乔等人多次弹劾梁冀,无果,还被其杀死,公元158年,已经26岁的恒帝为了夺回大权,在宦官单超、具瑗和司隶校尉张彪等人的帮助下先发制人,包围了梁冀的住宅,逼迫梁冀夫妇自杀。梁冀被抄家后,恒帝把他的财产进行拍卖,得到30多亿银钱,相当于当时国家税收的一半。

  石崇,生活在我国历史上最混乱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此人有两大爱好,一是爱财,二是炫富,生活十分奢侈,目无王法,后被灭三族。

  唐代的元载,元载是唐朝的宰相,他的权利大的可以说遮住了半个朝廷。这个人主要贪的是地,他在长安城的私宅不仅多,而且规模庞大。不过元载最后也倒台了,令人惊讶的是,抄家时竟发现元某家中贪了有八百石的胡椒!(八百石相当于现在的64吨)。

  陈自强,南宋人,担任宰相期间,破坏科举体制,私底下利用自己权力给人卖官,至于买官钱,他都收于自己麾下,同样金额大的难以计量。蔡京,“北宋六贼”之首,依靠自己的权势霸占他人田产,同时还在国家财务上作假,可以称做假账的祖师爷。

  明代的刘瑾。这个人就有点过分了,他自己不仅贪污国库公款,还向别人索取贿款。最少的贿款也有几千两白银,最多的有多少我们也不得而知。给刘瑾送钱的就可以升官,不送钱的不仅升不了官,还会遭贬官甚至入狱。最后刘瑾是因为谋反未遂,导致被捕处死了。皇帝抄家时发现了数不清的金银和宝贵的玉器。

  严嵩,明代宰相,嘉靖皇帝不理国事,严嵩甚至可以行使实际的皇帝权利,在担任内阁首辅期间,私提官员,按钱论位,后被抄家,发现此人二十多年来,约得黄金32000两,白银二千万两,数目之大令人惊叹!

  荀子把“口言善,身行恶”的“两面人”称为“国妖”。他们往往要装着一副老好人的姿态,但在内心深处还在幻想着自己是一名“好官”,道貌盎然的背后,隐藏着一颗扭曲的心。他们“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言行不一,口是心非……”“两面人生”的形成,源于两种价值观的斗争。像一些落马官员的“正面人生”的词典里,写满了正义、廉洁、奉献,于是,他们与多数业务型领导干部一样,展现了“玩命干工作”、“两袖清风”的一面。但是,在个人利益至上的“负面人生”裹挟下,他们“心里不平衡”、“想多帮帮家人”,为填充个人欲望,他们表现出狡黠、贪婪的一面。

  第四种是“正气不张”。权钱交易、用人不公、贪婪奢靡,最后带来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正气不张。

  “晏子治东阿”就是一个正气不张的故事。有一年国王对晏子说:我听说你很有才能,你替我去治理东阿这个地方。第二年,晏子向国君汇报工作,国君说:我本来认为你很有才。但是没想到,这个地方治理得很不好啊!晏子听了以后和国君说: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把这个地方治理好。过了一年晏子又回来汇报工作,国君说:你这一年干得很不错。晏子听了以后哭笑不得,说:我第一次去东阿的时候,所有的贿赂都不接受,所有的财富我都交给国家,但是您却说我治理得不好。我这一次专门搜刮老百姓,用搜刮来的钱财来贿赂国君您身边的人。您的左右向您说的都是好听的话。

  正气不张还表现为实用主义。在东汉后期,一些官僚士人不安心做事,专门以“交际为业”。“见赴有益则先至,顾无用则后背”,有用的人我就赶快巴结,没有用我就把他甩到身后。

  随着社会财富激增,监察官吏的法条和部门也随之应运而生。汉代有针对官吏经济犯罪的两种专门刑律∶"主守盗"和"受赇"。前者打击利用职务盗窃国家物资的人,后者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

  从行政制度上,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相当于禁止大吃大喝,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职!汉元帝时规定: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意味着贪官一旦事发,政治生命从此结束,想“易地复出”没门!

  隋唐时期的御史台是最高监察机关,也是皇帝的耳目之司。隋文帝通过宫廷政变而篡夺北周政权,从中央到地方,大量充斥着原北周旧臣。为了保证这些官吏对新政权的忠诚,隋文帝就利用御史台对各级官吏进行全面监督,不仅查访官吏的公务,而且也了解他们的私生活。这就使得当时的御史能够充分行使职权,一些重大的贪污案也是经御史弹劾而被揭发出来。

  而到了隋炀帝时期,担任御史大夫的裴蕴善于揣摩炀帝的心意,凡是炀帝不满意的人,他就罗织罪名加以诬陷,炀帝打算宽恕的人,他就想办法释放。大权在握的裴蕴滥用职权,使监察机关成为紊乱朝政、违法乱纪的渊源。隋炀帝时期普遍存在的贪污腐化,与御史台的变质有着直接的关系。

  清代学者赵翼云:“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赃吏最严。”宋朝在设置各级各类监察机构的基础上,制订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监察措施。如果一个官吏贪赃枉法,他就可能受到上下左右诸如监察官、关系人、受害人与“秘密侦探”等多种人的监督揭发。

  但事实是,有相当一部分负有监察检举之责的官吏官官相护或徇私舞弊,同时受害人也担心报复而不敢告发。

  在古代我国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划分是很级别化的,如果是繁盛一点的朝代,这种现象还不是很严重,因为人人都能吃饱享福,贪欲没那么多。但是在稍微腐败一点的朝代里,两极分化可以说是相当严重的了,有钱的官员富的流油,没钱的百姓穷的饿死,所以就导致自古以来平民百姓都痛恨贪官。但是这种腐败现象是无法根除的,不仅跟个人有关,还跟中国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社会风气有关。即使在现代,贪官也是不少的。

  针对上述弊端,宋朝还有几套方法,一是周防法,监察各级官吏的监察官本身也受到监察。其二为考课法,文武官员定期进行全面考核,是否枉法犯赃是其中的重要项目。此外还有“连坐”法,某官员犯贪赃罪,其上司、曾举荐过他的官员都要受到处罚,这使得上司注意防范下属犯贪赃罪,举荐者关心被举荐者的德行,官员贪赃一定程度受到牵制。

  再严的制度和法条总有漏网之鱼,有的皇帝看不下去,就要亲自出马反腐。明代朱元璋大概是中国历史上反腐倡廉下手最狠的皇帝,他喜欢亲自参加刑狱的审判,往往刻意追求查出大贪大案。他还亲自编定《明大诰》,汇总自己审理的案件,再加上就案而发的言论,合成一种训诫天下臣民必须严格遵守的刑事特别法。

  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朱元璋设了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然而这些监督部门也不干净。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61个主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做了处理。

  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令人编《醒贪简要录》颁布天下。这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反腐教材,朱元璋亲自作序,表述了颁布《简要录》的初衷∶“四民之中士最贵,民最苦……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艰,至有剥刻而虐害之,无仁心甚矣”——现在做官的不念民苦,甚至还刻剥而虐待他们的,真是太没有心肝了!

  《简要录》还规定,官吏贪赃银六十两以上的要斩首示众,百姓不分贵贱,皆可直接到京城告发地方官吏的贪污罪行,地方官吏不准拦阻。

  普及法律,发动群众,严刑峻法,这些都是提高贪污代价的办法。然而,在高度集中的皇权专制下,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的人身依附不可能避免。而在人身依附下,又很难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朱元璋至死也弄不明白,他杀了那么多贪官,以身试法者为何还“前腐后继”。

  相比之下,清朝雍正帝的做法就高明得多。他对守法官员给予合理报酬,同时对越轨墨吏行以严刑峻法,刚柔并济,赏罚分明。

  雍正还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与钦差一起查办贪官污吏。这些人与被查的贪污犯没有利益关系,就不会对地方官包庇纵容。查出的贪官就地免职,从调查组里选派同级官员接任。这样一来,接任的官员就不会为前任官员打圆场,填补亏空,遏制了"前腐后继"的歪风。

  雍正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是成立"会考府"。这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负责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的钱粮奏销。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部院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把自己欠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

  一旦发现贪官污吏,雍正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赃官的罪一旦核实,就把他的家抄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女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向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

  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未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点,但其反腐策略和思路,仍值得后世借鉴。

  “金钱是万恶之源。”但事实上罪恶的并不是金钱,而是人心中的贪婪。

  “贪婪的心就像广垠的沙漠,吸收一切雨水,却不滋生草木方便他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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