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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引纷争 法官协助化纠纷

时间:2021-05-24 13:32:3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程金国 徐明亮
导读:“真的谢谢法官和镇政府干部,为我的事这么操心,没想到这么快解决了我心中的疙瘩”,周某连声感谢说道。近日,一起因土地承包而引发的土地纠纷在新疆岳普湖县法院法官的协助下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程金国 徐明亮)“真的谢谢法官和镇政府干部,为我的事这么操心,没想到这么快解决了我心中的疙瘩”,周某连声感谢说道。近日,一起因土地承包而引发的土地纠纷在新疆岳普湖县法院法官的协助下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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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得从2020年11月说起,赵某将自己位于某镇的1200亩土地承包给周某,周某向赵某支付了土地承包押金 60万元,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年12月,周某要求赵某履行合同义务,赵某却说前期种植该土地的5位土地承包户,不愿意退出现在承包的土地,导致双方土地承包合同无法履行。赵某同意将押金退还周某,周某不同意,要求赵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后双方经镇政府多次组织人员化解该起土地纠纷,至今未果。

  为稳妥处理该土地纠纷,镇政府干部将赵某、周某双方带到法院,寻求法官“协助”,希望法官能够从法律层面提供专业指导,化解该起纠纷。李法官热情接待了“他们”,并仔细查看了土地承包合同,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努力寻找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对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着重讲解,以案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渐捋清了该案的症结所在。在李法官的不懈努力和镇政府干部的劝说下,经过2个多小时的磋商,赵某、周某被李法官和镇政府干部的真诚所打动,最终周某与赵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赵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周某违约金16万元。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岳普湖县法院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和司法服务质量提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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