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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次提高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时间:2013-09-05 15:46:4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谭秋明
导读:广州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有较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原来的630元/月提升到720元/月。

    广州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有较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原来的630元/月提升到720元/月。

  此外,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广州市户籍艾滋孤儿、艾滋患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按广州市孤儿抚育标准每月领取1240元生活补助。

  9月2日,广州市民政局在其公众网上向全市各区、县级市公布《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在低保救助标准方面,全市城镇低保救助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40元。其中“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而农村低保救助标准则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番禺、萝岗、南沙区农村低保标准从530元提高到540元;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从420元提高到480元。

  在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方面,认定标准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10元。而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则存在地区差异,其中,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10元;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从630元提高到720元。

  除低保、低收入救助标准提高以外,广州市的孤儿养育标准及广州福利机构政府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也有一定幅度的提升。广州市孤儿养育标准从1180元提高到1240元。市福利机构政府集中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900元提高到946元。据了解,广州市在全国首创孤儿养育标准与CPI(居民消费指数)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从2009年起,广州市孤儿养育标准逐年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民政部下发的26号文,广州市户籍艾滋孤儿、艾滋患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按广州市孤儿抚育标准每月领取1240元生活补助。在认定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等困难对象时,艾滋病感染儿生活费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记者 谭秋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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