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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法院:高效调解助力春耕生产

时间:2021-03-16 12:48:3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彩·沙若力巴都玛
导读:一直以来,新疆和硕法院利用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推进溯源治理工作,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维护睦邻关系,3月11日,该院工作人员就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化解了7起系列涉农案件,解决了农户们春耕的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彩·沙若力巴都玛)一直以来,新疆和硕法院利用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推进溯源治理工作,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维护睦邻关系,3月11日,该院工作人员就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化解了7起系列涉农案件,解决了农户们春耕的燃眉之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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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20年,家住和硕县老城村葡萄基地的7户农民将各自的葡萄卖给红酒经销商苏某某,期盼早日拿到卖葡萄钱。可经过一冬的等待,苏某仍没有支付葡萄款的意思。原来,苏某某因去年疫情影响,导致收的葡萄加工成红酒后销路差,加之年初出了一次交通事故,一时资金短缺,陷入困境,无力对7户农民全款进行兑付。

  7户农民因春耕时间逼近,苏某的货款迟迟不能支付,导致春耕时间一推再推,便反映至该村驻村工作队,工作队随即联系该院驻村法官。该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辉同志接受案情后,考虑到原告涉及人员较多,容易引发群体事件,且被告确实支付能力有限,一纸判决也解决不了原告的实际问题,用调解方法可能更好。于是,他立即联系调解员对此案件进行调解。但经过调解,在货款履行方式上始终不能达成完全一致,部分农户仍然坚持必须在几日内支付。面对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按原告意见调解或判决都不切实可行,加之被告实际情况,几天内履行全部款项更不切合实际。

  为了既能保护原告切身利益,又能缓冲被告支付压力,调解员再次努力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让原告考虑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另一方面,让被告理解原告农耕的急躁心理,努力筹措资金争取先支付一部分款项解决农民农耕之急。经过耐心的劝导讲解,7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共计50000元的葡萄款,并承诺一周内再想办法解决70000元,余款在次月30日前全部付清,7家农户终于露出喜悦的笑容说道:“开耕有望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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