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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后不长记性 运输企业直接被罚

时间:2020-01-06 16:30:0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赵香 孟彩荣
导读:2019年12月25日下午3时20分许,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稽查治超中队民警在109国道524km路段处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牌号为晋BJ***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经过磅检查,该辆货车核定载重量为49吨,过磅显示实际载重量为95.56吨,已超载46.56吨,超载量达到95%,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中队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卸载。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赵香 孟彩荣)为扎实做好冬季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保持“百日行动”力度不减的情况下,持续发力,狠抓路面管控,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25日下午3时20分许,山西省朔州市平鲁交警大队稽查治超中队民警在109国道524km路段处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牌号为晋BJ***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经过磅检查,该辆货车核定载重量为49吨,过磅显示实际载重量为95.56吨,已超载46.56吨,超载量达到95%,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中队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卸载。

目前,中队民警依法对货车驾驶人李某某予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民警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该车辆2019年11月27日在大同超载已被处罚一次,民警对货运车所属运输企业负责人屡罚不改的严重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重型半挂货车一直是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超载超限更是公路上的移动“炸弹”,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为了您和大家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上路。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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