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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郭可坤:堂兄弟为一夜暴富挖祖坟,挖祖坟犯罪吗?

时间:2022-05-10 20:04:2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郭可坤
导读:近日,四川宜宾警方破获一起古墓盗掘案。其中,王东成和王东飞这对堂兄弟竟参与挖掘自己祖先的墓葬。警方调查表示,王东成为了偿还因赌博欠下的数万元债务,先后参与盗掘了5座古墓葬,对自己家族祖先的墓葬下手,最初也是他提议的。王东成称:“给人家挖还不如我自己挖。”

  法治报道讯(郭可坤)近日,四川宜宾警方破获一起古墓盗掘案。其中,王东成和王东飞这对堂兄弟竟参与挖掘自己祖先的墓葬。警方调查表示,王东成为了偿还因赌博欠下的数万元债务,先后参与盗掘了5座古墓葬,对自己家族祖先的墓葬下手,最初也是他提议的。王东成称:“给人家挖还不如我自己挖。”

  毫无疑问,盗墓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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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郭可坤律师)

  一、先例

  吕某盗掘祖坟案

  无独有偶,陕西西安,吕某无意中得知自己从小祭拜的祖坟埋葬着的是宋代丞相,世代肩负保护吕氏家族墓地的责任,里面极有可能存在昂贵的陪葬品。

  于是,吕某通过购买炸药找人帮忙等方式,将祖坟古墓炸开,从墓中供盗取包括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11件等共计119件文物。因这些文物在销赃过程中引起收藏家的疯狂追捧,最终引起警方的注意,成功将吕某等人抓获。经鉴定,吕某所盗古墓为宋代闻名的“蓝田四贤”。最终,吕某因犯盗掘古墓罪被判处死刑。而所盗掘的文物目前均被陕西历史博物馆收藏。在吕某被抓后,他始终在问“我明明挖的是自家祖坟,怎么就被判了死刑呢?”

  人世间的大不孝之一就是挖祖坟,俗话说,入土为安,盖棺定论。吕某却将家族守护的祖坟用炸药炸开,盗走祖先上百件陪葬品,这种行为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都要受到谴责。事实也是如此,村民得知吕某将祖坟炸开并偷盗后,纷纷用扁担欲对其进行殴打。

  那么,吕某认为挖自己祖坟不能算犯罪,更不能判处死刑的说法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二、法律规定

  我国《文物法》第五条强制性的明确规定,我国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其中明确列举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都属于国家所有。

  那么就要涉及到对什么是属于文物法中的“古墓葬”进行解释。而法律规定的标准比较笼统,只是说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受国家保护,而具体的认定办法则是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制定。

  最直接的规定就是1987年司法解释指出,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古墓葬、古遗址,受国家保护;辛亥革命以后,与著名历史事件有关的名人墓葬、遗址和纪念地,也视同古墓葬、古遗址,受国家保护。虽然后来这个解释被废除,但是其所体现的精神依旧存在,从固有的认知和专家的鉴定来看,依然是以时间和文物价值来判断是否属于古墓。

  因此,即便是本案中属于吕某自己家的祖坟,一旦具有国家保护的价值,也会成为盗掘古墓罪的保护对象。因此,本案中的吕某,盗掘自家宋代的古墓依然是构成犯罪的。

  那么吕某为何被判处死刑呢?这只能怪吕某生不逢时,生得太早,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我国对盗掘古墓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法律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吕某作为首要分子,通过炸药方式将古墓葬炸毁盗掘上百件国家文物,在当时判处死刑毫不过分。

  三、堂兄弟盗掘祖坟案

  回到开头,王东成和王东飞参与挖自己家祖坟的案件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在2022年3月1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王东成等9名被告人拘役五个月至十一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罚金。

  我国是闻名于世的文明古国,现存于地上地下的文物极为丰富,是中华民族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也是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宝贵财富。

  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不仅造成文物严重流失,而且许多文物因失去保护而失去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有的甚至造成文物的直接破坏。因此,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依法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行为,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对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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