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哈市警方再抓2名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嫌疑人

时间:2020-05-13 15:55:0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朱善永
导读:君子爱财,本应取之有道,但一些犯罪分子却通过不法渠道,非法买卖对公账户,从中获取不义之财。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成功抓获2名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嫌疑人。

 11.jpg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朱善永)君子爱财,本应取之有道,但一些犯罪分子却通过不法渠道,非法买卖对公账户,从中获取不义之财。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成功抓获2名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嫌疑人。

  5月3日,香坊公安分局文政街派出所接到两条案件线索,辖区内的隋某名下注册的5家公司和邹某名下注册的1家公司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民警立即循线开展工作,于5月4日分别将2人在家中抓获。

  案例一:

  “现在有个活,本人带着身份证去,露个脸,让你办啥就办啥,办六个就给3000元,干不干?”无业人员隋某面对不劳而获的诱惑,在利益的驱使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经审,犯罪嫌疑人隋某交代,经人介绍认识了“能人”潘某,潘某承诺每办好一套对公账户可赚500元。隋某按照潘某的指挥,带着身份证去银行办理注册了营业执照、开设对公账户和U盾卡,办好后卖给潘某,非法获利1500元。

  “不知道干这个事是违法的,要知道后果这么严重,说啥也不干。”隋某后悔地说。

  目前,隋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同案犯潘某已被警方抓获,另案处理。

  案例二:

  “不劳而获,都是坑”。一个月前,送餐员邹某无意间添加了微信附近的人付某,二人聊得投缘,付谎称“有个来钱快,不辛苦的活”介绍给邹某,随后按照付某的指点,邹某带上身份证,办理了1套注册营业执照,开设了对公账户卖给付某,非法获利1000元。

  经审,犯罪嫌疑人邹某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同案犯付某已被警方抓获,另案处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1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