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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司法局为基层司法所配置执法执勤电动车

时间:2020-08-06 15:26:0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邵露露
导读:今年来,县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推进、促提升,抓业务、实服务,抓协调、强督导,抓改革、创一流”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事争一流的态度,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成效,开创了兰陵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了进一步方便基层司法所入村(社区)到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缓解基层司法所装备不足,出行缺少交通工具的问题,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基层司法所每所配备执法执勤电动车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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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邵露露) 今年来,县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抓推进、促提升,抓业务、实服务,抓协调、强督导,抓改革、创一流”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事争一流的态度,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成效,开创了兰陵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了进一步方便基层司法所入村(社区)到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等工作,缓解基层司法所装备不足,出行缺少交通工具的问题,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基层司法所每所配备执法执勤电动车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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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6日,在芦柞司法所举行兰陵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电动车发放仪式,参加发放仪式的有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田家平同志、芦柞镇党委书记张晓莉同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振涛同志及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司法所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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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振涛对执法执勤电动车使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司法所要深刻领会县局发放司法电动车的意图,切实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电动车节能、环保、便捷的优势,机动灵活的开展工作;二是各司法所负责人及相关使用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管理规定,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降低用车风险;三是希望基层司法以此次司法电动车交付使用为契机,把配发的装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积极践行群众路线,为打造速度兰陵提供司法行政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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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共为17个基层司法所配置执法执勤电动34辆,电动车统一安装警灯,喷涂“中国司法”标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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