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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发在村头小陌间 “确诊”后司法巧治民“疾”

时间:2020-04-08 09:44:5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郑渊 张建伶
导读:近日,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小桥村村民陈某来到小桥司法所,给调解员送来一面 “为民排忧,大公无私”的锦旗,感谢司法所调解员在调解案件中的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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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郑渊 张建伶)近日,福建省建瓯市小桥镇小桥村村民陈某来到小桥司法所,给调解员送来一面 “为民排忧,大公无私”的锦旗,感谢司法所调解员在调解案件中的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

  事情还得从陈某的邻居叶某说起,家住福建省建瓯市小桥村的叶某长年在外打工,积攒了些钱,准备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盖建新房,但总因想多赚些钱因拿不定盖房时间,恰好此次遇到新冠肺炎疫情,好一段时间无事可做,忙习惯的叶某便与妻子一道,一同为房打基筑梁。谁料,刚一动土就出“事”了。

  在我国农村最大的两件事,一件是娶媳妇,另一件就是盖新房。如今,叶某的盖房喜事,却成了周边村民的八卦话题,令叶某头痛不已。最后,双方甚至在现场大吵出口,村里及相关部门的到来符合着“剧情”的发展,但绝对没有“剧透”。

  叶某的邻居陈某夫妻俩,也是对打工夫妻,在特殊时期重复进行着居家不外出的短期“惯性”生活,这也为叶某与陈某的纠纷发生埋下伏笔。纠纷双方在村里及相关部门的调停下,并没有出现多大“转机”,而是“顺理成章”地“来”到了建瓯市小桥司法所。

  在接手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来到“病”发现场了解情况。在到达现场后,双方的妻配正发生激烈争吵,调解员好不容易将双方分别“隔离”,用“生平所学”全力“诊断”双方的具体“病因”。

  经详细询问了解,双方的“病情”逐步被“确诊”——陈某与叶某共用一条宽窄不一的公共通道,随着叶某将新建房屋“划线”后,陈某发现叶某“占”用了公共通道,随后便与叶某就通道被占一事发生争执。根据“隔离”期间对双方的了解,陈某的意愿系叶某必须将陈某家门前至303国道这段道路全部留有4米宽的公共通道用于大家通行;叶某则主张自己盖建的是自己的宅基地,没有侵犯到其他人的利益。调解员在现场立即对双方的意愿和主张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双方的诉请相矛盾,暂时不存在利益共同点。为防止双方“病级”加重,调解员只能暂时通过思想工作等“非处方药”来缓和双方“病情”,待日后寻到“病根”,再进行“对症下药”。

  待劝退双方后,调解员再次来到了现场……调解员经过详细的调查,该公共通道直通某村民小组的农田,为必经之路,利用该通道进行生产、生活的主要有陈某等三户住宅户和十几户农户,陈某的山、田和住宅均从此路通行;“缩水”后的通道是否真的会严重影响大家的生产、生活呢?通过认真的测量,陈某所诉不无道理,公共通道在被叶某“侵占”后,已不能进行农用三轮车交汇,而农用三轮车为农村最普通、最常见的运输车辆;在双方互不相让的情况,能否有其他变通办法解决双方纷争呢?通过细致的观察,调解员发现在该通道左侧有一干涸鱼塘,且现权属于叶某胞兄……一个大胆的想法在调解员脑中应运而生,是否可以通过做思想工作或以附加条件为前提促使叶某胞兄同意让出一部分面积的鱼塘,并通过堆砌等方式将道路保持在四米宽,兴许只有这样才能“治”好陈叶双方的“矜持病”。

  在“药方”敲定后,调解员开始对双方开具“处方药”,并促使双方自愿配合“医治”。随即,调解员来到叶某家中,向叶某“吐”出实情,又以日后可能会因路窄原因,过往车辆会对叶某新房墙角造成损害等诸多潜在可能,为叶某提供全方位“病理”解析……调解员的直讳最终还是感动了叶某,终于同意同调解员一道去做其胞兄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叶某胞兄同意无偿让出一部分鱼塘作为公共通道使用。而在陈某处,调解员受到的阻力颇大,陈某夫妻俩属于“直肠子”,对认定的事情绝对不依不挠,不满足他们的给定条件,属于不配合“治疗”的那种,为此,调解员不少打“宗族亲情牌”和“睦邻友好牌”……

  双方在同意调解员意见建议后,共同来到司法所签订协议。在拟定协议期间,双方又因协议细节多次拌嘴斗舌,调解员为此头尾四次到纠纷现场确认相关数据,确保双方所签协议的“完整性”,使双方日后不落下任何“病根”。

  终于,一起乡村因路发生“急恙”,在调解员耐心、用心“医治”下,得到彻底“治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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