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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司法减贫“四行动”助力脱贫攻坚战

时间:2020-05-19 10:55:2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杨岚山
导读:2020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年。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杨岚山)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年。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综治减贫行动。该院从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发,注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涉及困难群体及帮扶工作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以及贪污挪用、截流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涉农骗补骗保、农资造假等脱贫攻坚领域犯罪,依法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为伽师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解纷减贫行动。该院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作用,强化诉调对接,妥善化解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矛盾纠纷,注重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发挥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前沿阵地和联系服务群众窗口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温暖、便捷。

  善执减贫行动。该院紧密结合脱贫攻坚战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对涉扶贫案件坚持优先执行,对被执行人是贫困户的案件,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恰当执行措施,避免因执行工作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确保以高效的执行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救助减贫行动。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专门开辟涉扶贫案件“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涉扶贫案件立案工作,切实做到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及时登记立案。对符合诉讼费用减缓免条件的,依法予以缓减免诉讼费;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进行司法救助,确保让家庭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从根本上来防止因诉致贫、因诉返贫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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